本报讯(记者邹倜然)11月5日,浙江杭州举办《关于实施“润苗计划”陪伴式扶持科技型初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吹风会,明确建立科技型初创企业陪伴式成长培育体系,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一批“种子”企业,重点从“种子”企业中遴选一批“好苗子”企业。“润苗计划”将于11月29日起正式实施。
“好苗子”企业指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融资不超过2000万元或估值不超过2亿元的优质科技型初创企业,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市场空白以及具有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另外,对符合条件的润苗基金投资企业,也可纳入“好苗子”企业管理。围绕科技型初创企业提出的主要诉求和不同阶段遇到的痛点问题,实施“选苗育优”“扶苗培土”“蹲苗提能”“壮苗促长”“护苗陪跑”5项行动、20条重点政策举措。据悉,目前杭州市已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4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