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施行
中宏网| 2026-01-09 09:08

农民日报讯(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茂楷 陈章群)近日,福建省召开《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该《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福建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条例》共8章59条,核心内容体现三大制度创新:一是构建多元责任体系。《条例》立足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全链条,打破层级分割和部门壁垒,构建县级以上政府宏观调控责任、乡镇街道基层落实责任、部门协同责任、社会参与责任、企业经营主体责任的多元责任体系。二是促进全域协同发展。《条例》提炼固化福建行之有效的就业创业政策,以系统思维推动全域协同发展,坚持政策协同、产业联动、区域互补。三是实现就业机制创新。针对就业工作面临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聚焦结构性就业矛盾、基础保障短板、公平就业环境等方面,《条例》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解决方案。

为确保《条例》有效实施,福建将重点做好4方面工作: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深化数字化改革,优化便民服务;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同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科学制定并实施农民培训计划,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公开数据,福建省2023年乡村常住人口约1211万人,其中乡村就业人口约665万人,占比超54%,促进该群体就业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关键。为此福建省农民培训计划将聚焦3方面:第一,通过实施农民培训计划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吸纳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实践教学,利用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科技小院等科技资源,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引导农民逐步掌握技术技能,精准匹配企业,降低农民就业难度。第二,通过实施农民培训计划加强产业发展能力。支持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等工程。针对行业急需、人才培养短板弱项、产业发展痛点难点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推动产教融合,夯实产业人才基础,助力产业发展,形成更好的就业环境。第三,通过实施农民培训计划涵养农民综合素质。鼓励农民参加大中专学历教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设置多种类课程,将党的“三农”路线、方针、政策等引入培训,坚持学用贯通、育用结合的培训理念,通过课堂学习结合实操锻炼,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开拓农民就业前景。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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